銷售政策
歡迎光臨瓦克科技,感謝您對我們的關注。我們為您提供實驗室科學儀器及解決方案供您選擇,我們珍視您的業務價值,無論您是在瓦克科技官網了解、瓦克科技銷售人員了解或是致電瓦克科技購買產品,我們都想使您在了解、評價及購買我們的產品時能獲得有益的體驗。
和任何其他購物時一樣,您在瓦克科技任何渠道進行購買需要遵守相關條款和條件。因此,請您務必注意,您一旦在瓦克科技下訂單,即表明您同意以下合同條款及瓦克科技的《隱私政策》和《用戶協議》。
這是瓦克科技銷售給您產品和服務的合同條款和條件(以下簡稱“條款”)。我們有些產品和服務受到知識產權許可,軟件許可或其它沒有列在這里的合同條款限制(以下簡稱“補充條款”)。您可以在我們給您的報價中或在附帶在產品或服務的文件中看到補充條款。您也可以從客戶服務部獲得補充條款。本條款,連同我們的報價 (如有) 及補充條款(如有),構成我們之間購買和銷售產品和服務的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當我們以發送書面確認、運送產品或以其他方式采取行動提供給您訂單中貨品的方式接受您的訂單時,我們之間的合同就確立了。該等合同的雙方是您和出現在我們的報價單、訂單確認書或發遞單上的相關的瓦克科技實體。如在合同文件中有互相沖突的任何條件,我們將按以下確定優先順序:報價,補充條款,最后為本條款。
三、驗貨
3.1 我們希望您能在收到我們產品時,產品處于良好狀態。如果您在收到任何損壞或不合格產品之日起的5日之內和銷售服務部聯系,您可以將在交貨時損壞或不合格的產品退回,或更正任何短缺。當您和銷售服務部聯系時,我們會給您退還產品和更換產品的指示。如果您未在這5日的時間內和我們聯系,產品將視為已被接受,但您不會因此失去任何保修權利。
四、價格
產品和服務的價格顯示在我們給您的報價單中。如果我們沒有提供給您報價單的話,價格將是在我們收到您訂單那天對您所在國家適用的價格清單上的價格。如您需要了解我們貨運政策的詳情,請致電客戶服務部。
五、付款
除非在報價單中另有規定,您必須在付款通知開出日期的7天內以付款通知內指定的貨幣付款。每一個訂單是一個單獨的交易,您不可以將一個訂單和另一個訂單抵消。如果您延遲付款的話,在不影響我們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暫停交貨或取消本合同,拒絕您未來的訂單,并向您收取逾期費,從到期日至付款日以每月百分之一(1%) (每年12%)計算,如果該等利率比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計息低的話,則按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計息。您同意按我們的要求支付該等逾期費。如果我們指定一個托收公司或律師來追討任何未付款項,我們可以向您收取,同時您也同意支付所有合理的托收費用,包括所有相關的合理的律師費。
六、產品使用和限制
6.1 除非我們明確地在補充條款中另作表示,所有的產品僅可用于研究,不可用于人類或動物疾病治療或診斷。您必須根據我們的指示使用我們的產品,同時您不可以購買產品用于轉售或以其他作為我們產品經銷商的方式購買產品。除非我們明確的在補充條款中另作表示,我們將不提交產品給任何政府機構或其他組織作監管審查,同時對將其用于臨床、治療或診斷目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或任何其他特定的用途或應用,我們也將不加以驗證或負責獲得批準。您應全權負責確保您使用我們產品的方式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的規定。您必須獲得所有您可能需要獲得的批準,知識產權,許可和授權。您將完全負責確定產品適合您的特定用途。如果您想要得到對我們產品的商業使用權,請和我們聯絡hr@chinawak.com。
七、和儀器相關的服務和安裝
7.1 當您購買一個儀器時,我們可以安裝它同時提供培訓,維護,修理和任何其他我們明確同意的服務。我們也提供年度及其他形式的儀器服務計劃。如您欲知我們儀器服務計劃的詳細情況,請和銷售服務部聯絡。
八、有限的保修
8.1 對耗材的有限保證
九、第三方的產品
對您從我們的一個銷售渠道購買的由第三方制造的產品我們不提供支持或作出任何保證。當您購買一個第三方的產品時,我們將告知您該購買是受到第三方自身合同條款所約束的。您必須直接向有關的第三方制造商尋求產品支持,保證,同時提出保修要求。
十、客制化產品
10.1 我們若認為您訂購的任何客制化商品的合成程序不適當或商業上不可行,在產品設計或者生產的任何階段,我們均有權拒絕進行該等客制化產品的設計和生產。前述情況發生后,我們將在合理時間內盡快通知您。您不必承擔我們已在任何被拒絕的客制化商品花費的時間、材料或已經產生的任何費用。
十一、知識產權
11.1 您承認,在我們之間,有關我們產品和服務的所有知識產權均為我們完全和獨家擁有。我們銷售產品給您僅授予您一個有限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僅限于讓您據此使用根據本合同您從我們購買數量的產品。當我們銷售產品給您時,我們并未以明示、暗示、禁止反言或其他形式授予給您我們任何知識產權的許可,也未授予您在補充條款規定的范圍外制造、交由他人制造或使用任何產品的權利。本合同未包含任何限制我們執行知識產權權利的條款。
十二、知識產權的賠償保證
12.1 我們對您的賠償保證。對第三方向您提出的并經由相關法律程序最終裁定的任何侵權損害賠償,如果該等法律程序是基于我們生產和銷售的產品侵犯任何該第三方的專利,版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的權利主張,并且如果在交付產品給您時,我們已實際知曉該等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實際侵權,我們將為您抗辯并賠償您由此遭受的該等侵權損害賠償。但該等賠償不適用于我們根據您的指示,規格要求或其他指令制造,組裝,或使用我們標識的產品,也不適用于基于您使用或轉賣產品所引起的權利主張或由您或任何第三方所作的修改。該等賠償也不適用于源自第三方的產品。在適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和任何產品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知識產權侵權或被主張的知識產權侵權,本條項下之賠償責任是我們對您的唯一責任,同時也是您唯一的救濟。作為這一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您必須:
十三、責任的限制
13.1 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程度下,對任何您可能在本合同項下或可能因我們的產品或服務所導致的間接的,特定的,偶發的,懲罰性的,超過實際損失的或后果性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購買保險的支出,利潤損失,數據丟失,業務損失,商譽損失或收入損失),我們將不負責賠償(無論基于何種法律理論,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疏忽,嚴格侵權責任或任何形式的保證),即使我們已被告知存在導致此類損失可能性。此外,在適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就所有產生于本合同或任何產品或服務的或與本合同或任何產品或服務有關的責任,我們應承擔的責任總額將僅限于您所付給我們的購買該產品或服務的金額。然而,這些規定并不限制我們由于我們的疏忽、欺詐行為,欺詐性的失實陳述所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或任何其他在法律規定不能排除的責任。
十四、出口控制
您承認,每件產品以及任何相關軟件和技術,包括瓦克科技所提供的或文件中包含的技術信息(合稱“物品”),可能受美國政府出口管制的約束。您在取得相關的政府機構許可(如美國政府有此要求)之前,不得:(1)出口或再出口任何物品;或者(2)將任何物品出口、再出口、分銷或供應到被美國政府實施限制或禁運政策的任何國家(包括但不限于古巴、朝鮮、蘇丹、敘利亞和伊朗),或出口、再出口、分銷或供應給已遭美國政府拒絕或限制其參與出口活動的任何個人或實體。您保證所有從瓦克科技獲得的物品都將用作商業用途,不會用于任何軍事,核擴散,生化武器以及導彈技術領域。如瓦克科技要求,您應向瓦克科技提供關于您已出口或將要出口的任何物品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的信息。您應就與進出口管制法律法規有關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的審核或檢查,與瓦克科技充分合作;并就您或您雇員、顧問或代理人違反本條規定的任何行為,向瓦克科技賠償并使瓦克科技免受該等違反所造成的或與之相關的損害。
十五、完整合同
本銷售政策(簡稱“合同”)代表了我們之間就我們向您提供本合同項下產品和服務的全部協議,并取代以前在我們之間的任何協議(無論是書面或口頭)。您可能提供給我們的任何額外的或不同的條款和條件將是重大的變更,我們加以拒絕。我們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的要約明確地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如果您提交一份訂單或購買產品或服務的其他文件(不論是否是對報價的回復),您將被認為已接受并同意本合同,但排除:(a)在您給我們的訂單中出現或提及的任何其他條款和條件和(b)任何以前的交易實踐,履行過程,商業慣例或共同存在的協議。除非我們以書面同意,本合同不能修改。
十六、其他
16.1 我們將不對由于超出我們能夠合理控制的情形而導致的本合同項下的不履約行為負責或承擔責任。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使用我們的合理判斷,在客戶中公平的分攤并交付當時可供應的產品。
十七、管轄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但不考慮其有關法律沖突的規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不得適用于本合同。任何本合同項下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或主張均應提交位于上海的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庭應有一名仲裁員。仲裁語言應為中文。
注:簽署本合同,您在此確認您已完全審閱并理解所有該等條款的含義和后果,特別是(但不限于)第8.6條,第12.1條和第13條,并且您已被提供了充分的機會要求我們就該等條款提供必要之解釋和/或澄清。
版本日期:2020年08月01日